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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本科考试监考人员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07-07-06   点击量: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考试监考人员相关规定

期末考试一周以来,总体情况良好,但是也有个别教师出现违犯监考纪律的情况。7月6日上午《微观经济学》考试,一名教师坐在课桌上监考,受到教务处通报批评。为了加强监考纪律,请各位老师在监考中注意以下方面:

1、监考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教务处制定的《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监考人员相关规定》。

2、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胸牌,并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有关准备工作。

3、考试正式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对学生座位进行编排。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指导学生按编排就座,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及相关物品放在讲台或指定地方,并认真核对学生身份证、学生证。

4、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批改作业、聊天等)。

5、必须严格按照院教务办的监考安排,履行监考职责,不能私自调换,如有急事、要事,必须提前通知院教务办,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经济管理学院

2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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