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标准、全面考察、择优选拔、程序规范 ”的原则组织开展选拔工作。
二、参与答辩人员
经资格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具体另行通知。
三、答辩内容、成绩构成及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西北大学有关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面试答辩。综合面试答辩满分共计 100 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7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30 分。
2.按综合面试答辩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综合面试答辩总成绩低于60 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总分,如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候考地点 |
答辩要求 |
10 月 29 日 15:00-17:00 |
宏观经济大楼 201会议室 |
宏观经济大楼 301会议室 |
每位考生答辩时间共20分钟。考生须提前准备5 分钟内的PPT,展示个人情况及博士阶段科研计划。后续根据专家提问进行答辩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