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就发放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及签订录取协议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需调档的考生请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来我院领取调档函,无需签订录取协议。
2、委培及定向培养考生,需提交西北大学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无需办理调档函。
3、所有金融硕士领取调档函时,需同时提交西北大学自筹经费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二份),协议书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4、我院应届毕业生无需领取调档函,由院党委统一调取本科生档案。
5、领取时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5点;
领取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8号楼205;
联系电话:029-88308063。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