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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校级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16   点击量:

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学院将开展2021年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布置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按照学校要求,于10月22日之前收取并审核《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等申报材料。

2.10月23日,组织专家开展校级创新项目立项评审工作,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3.校级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在院内至少公示5天。

4.按照学校要求于10月30日前报送《2021年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立项的校级创新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驱动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研究项目。

(二)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项目设计要有实践环节,不能为纯理论性项目。

(三)项目建设时间为1年或2年,其中,负责人为2018级本科生的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项目须在2021年5月进行结题验收;负责人为2019级本科生的项目建设时间为1年或2年,项目须在2021年5月或2022年5月进行结题验收。

(四)团队研究项目参与者不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已参加校级、省级或国家级创新计划项目且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

(五)项目所在院(系)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学生也可根据项目研究课题自主选择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限1人,且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六)项目所在院(系)应提供保证项目开展的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三、申报对象

(一)项目负责人:2019级、2018级在校本科生。

(二)项目参与成员:2020级、2019级、2018级在校本科生。

(三)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业实践有较大兴趣且学有余力者。

四、项目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五、经费资助

学校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划分项目研究经费,各院(系)制定本单位项目研究经费分配、管理办法,分配项目研究经费。

六、相关政策

(一)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由学生(限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经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审定,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二)项目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教学工作量的认定。

八、其他

(一)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规定均参照《西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大教[2012]45号)执行。

(二)对于在校级创新计划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无故拖延研究进度或不作为等不良行为的项目,学校将对项目团队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省级创新项目。

(三)学校向立项项目团队发放《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书》。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1年校级创新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附件3: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经管院各专业大创项目任务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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