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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选留少数民族辅导员考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点击量:

按照《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经济管理学院单位考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查测评时间和地点

1.签到和笔试

签到和笔试地点:长安校区教学八号楼一层8106会议室

签到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8:50前

笔试地点:长安校区教学八号楼一层8106会议室

笔试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9:00-10:00

2.心理健康测评

心理健康测评地点:长安校区教学八号楼二层8214机房

心理健康测评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10:30-11:20

3.面试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教学八号楼一层8106会议室

面试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15:00-16:30

二、考查测评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教材。时间6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计入单位考查最终成绩。

2.心理健康测评:在机房电脑上登录西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务平台开展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作为考查推荐依据,不计入单位考查最终成绩。

3.面试:分为自我介绍(2分钟)、回答面试问题和面试评委质询提问环节(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计入单位考查最终成绩。

三、考查推荐

考查推荐领导小组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单位考查最终成绩,按不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由高到低排序)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学校考试环节的推荐人选,并上报学校。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

四、考查测评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考查测评程序和纪律,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2.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2023年5月8日8:50之前到达签到处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后方可参加考查测评。签到环节请按照《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当日8:50前未到达签到地点者视为放弃考查测评,取消笔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在完成身份信息确认后,应将手机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封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签字领回手机并及时离场。考查测评期间如有发现使用手机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5.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参加笔试。禁止应聘人员在答题纸上做特殊标记,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7.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抽取面试序号,按序号逐一开展面试。

8.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已面试应聘人员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布笔试、面试试题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成绩。

9.应聘人员考察结束后,带走全部个人物品,立刻离开考场区域。

10.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029-88308063 齐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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