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西大主页 /旧版入口 /校友 /IMBA证书查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3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和《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工作规范》要求,对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1.论文题目确定阶段: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4日

导师指导学生确定题目,论文选题登记表(附件1)、论文情况统计表(附件2)须按专业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上交院教务办。另外,学校教务处将委托校教学督导委员对论文选题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2023年12月反馈,选题不合适的学生须重新选题。

2.论文大纲确定阶段: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10日

学生与导师反复讨论、修改,确定论文写作大纲,并将开题报告表(附件3)经导师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院教务办。

3.论文写作阶段:2023年12月11日—2024年3月31日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初稿写作,反复修改后确定终稿。

4.论文答辩准备阶段:2024年4月1日-5月7日

期间,学校将对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5.论文答辩阶段:2024年5月8日-5月21日

各系组织论文答辩(期间在境外学习学生需统一回到院里参加答辩),届时学校教务处将组织校教学督导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答辩活动。同时,各系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签字文本、电子版)、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4)、论文评语表(附件5)、答辩记录表(附件6)及班级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上交院教务办。

二、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审阅,如学生毕业论文出现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2.各系在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过程中,应遵循选题结合专业内容、形式反映专业特色的原则,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安排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另外,各系须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附件8)进行论文写作。

3.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或相当职称)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教师应遴选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且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每位教师指导的应届毕业生不能超过5人。

4.学校将加大对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力度,检测结果将依据《西北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各系在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成绩统一按照四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该专业人数的15%,合格及以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各系应将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表、论文评语表、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归类整理存档。同时,学院将全部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制作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

7.学院将做好疫情防控预案,预案要充分考虑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因疫情所产生的影响,做到提前谋划,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13日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西安郭杜教育产业园区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电话:86-029-88308227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