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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第八届学术分委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9-07-08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大学科〔20161号)规定,学院设立学术分委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研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第二条  院学术分委会是学院的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

第三条  学术分委会的最高宗旨是: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学术氛围,促进学院教学、科研上水平、上台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学术分委会的工作职责:

1.审议学院中长期教学、科研与学科发展规划;对学院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或评议性意见。

2. 评审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与绩效。

3.评审学院各类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科研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受理有关学院知识产权纠纷的学术评议、审议事项。

4.审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选拔学术带头人;向上级部门推荐学科带头人和骨干。

5.审议学院学科、专业设置方案。

6.组织评价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

7.评审学院设立和认可的教学、科研等学术奖项。

8.受学院委托,代表学院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其他学术工作;对学术领域某些专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报告。

9.指导、组织全院性学术交流活动。

10.完成院长委托的其它学术任务。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学院学术分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秘书1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院长聘任。

第六条 学术分委会委员的资格

1.学术分委会委员任职条件:

①能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②有学术专长,为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

③能认真履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④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⑤原则上57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⑥为保持学术分委会的独立性,学术分委会委员原则上在学院不担任其他职务。

2.每届学术分委会委员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委员在任期间退休或离开学校岗位连续一年以上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可增补委员参加学术分委会的活动。

3.院学术分委会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或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

 

经济管理学院第八届学术分委会的构成

主任委员:任保平

副主任委员:马莉莉

  员:王满仓  白永秀  冯均科       刘慧侠  齐捧虎  安立仁  何爱平

     茹少峰          王鸿貌(法学)     明(公管)

  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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