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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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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9-07-08   点击量:


一、职责

1.研究并审议经济管理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

2.审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3.研究并制定制定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

4.审议我院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精品教材建设和大学生创新实验区建设规划。

5.了解任课教师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效果提高等方面的经验及不足,并向所在系推荐或提出改进意见。对教学优秀者给予鼓励和宣传,对教学不合格者,给予教育、警示和通报。

6.向学院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案。

7.接受院长委托,审议与处理其它有关教学方面的重大事情。

8.审议新上课或上新课教师的资格,对教学中存在严重问题者,教学委员会有权终止其授课,并取消其主讲教师资格。

9.审查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和教材建设计划。

10.负责学院相关教学活动(包括教学评估、教学比赛、优秀本科导师、优秀实习带队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遴选等)的组织和评定。

11.处理与本科教学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12.教学委员会评审事项时,以人数到三分之二为有效。

二、人员构成

主  任:李  辉

成  员:任保平      李一凡  齐捧虎  王满仓  马莉莉  安立仁  马小勇  梁学成  刘瑞明

     潘  颖  王  莉(数理系)  石高宏

 书: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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