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西北大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党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各课程期末考试于2017年1月3日-10日集中进行。
一、考试工作要求
相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校发[2000]教字19号文件《西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和校发[2005]教字24号《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中的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1.考试课程及考试形式
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都要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应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要求来选择,以笔试为主(闭卷或开卷),也可采用形式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如口试、课程论文、专题讨论、面试提问等方式。全校通修课程,除笔试以外的考试方式,需经教务处审批。
2.试题要求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涵盖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期中考试前的教学内容不得少于30%)。试题既要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科学方法的掌握情况,又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试题要做到无内容、表述、文字、数字、标点等错误。
(2)试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对该门课程的基本要求,按2小时安排题量,要注意全面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突出重点和难点,形成合理的难度、效度和对比度,尽可能使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采用口试方式考试的课程,口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
(3)每门闭卷笔试课程须命就两套(A、B)份量相当的试题,试题形式不少于四种(如选择、填空、判断、名词解释、计算、简答、论述等),鼓励采用可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新题型。试题均须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必修课程应由院长(系主任)审批。每份试题均须有出题人、审批人签名。
(4)2016年12月18日前命就各门课程的试题,试题均须用碳素墨水笔书写或打印在试题专用纸有效范围之内,书写要工整、规范,字迹要清晰。命题时,除填空题外,其它如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题等均不得在出题专用纸上留空白。
3.试题印刷及使用
(1)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凭教务科试题印刷审批单,按商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印制试题。
(2)各门课程在考前要把试题和考试专用答题纸装订在一起,并核查科目及份数无误后使用。
(3)试题从命题、审批、印刷、保管全过程须专人管理,严格保密。如有漏题等泄密事件发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监考工作
(1)不得安排研究生担任监考工作,一经发现将在全校通报批评。
(2)务必在考前一天提醒相关课程考试主考教师准备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整顿考场秩序,准时分发试卷,督促学生在答卷上的固定位置写清院系、专业、年级、姓名、学号等信息并与学生证核对。
(4)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手机,注意个人形象,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得随便离开考场。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学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做好考场记录,配合学校巡查小组一同做好处理工作。
5.试卷评阅
(1)考试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全校公共课程应实行集体密封评卷制,流水作业。其他课程也应尽量创造条件,统一评卷。
(2)试卷评阅前应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试卷评阅过程中要予以严格执行,保证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试卷评阅结束后,务必认真复查试卷,避免出现误评,分数加总错误等问题。卷面分数一旦判定,不得随意改动。确因误评须改正的,误评教师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成绩更正表》(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师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经院系教学主任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备案。
6.成绩登记、报送与归档
(1)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运用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考试成绩,并将学生试卷、平时成绩和试卷分析报告交院系教务管理人员。
(2)所有考试成绩务必于考试结束后三天(2017年1月13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完毕,纸质成绩表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科存档。
(3)本次考试试题(A、B两套)纸质版、电子版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应于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交教务科整理归档。同时各院系将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试卷分析报告、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平时成绩原始记录)等材料整理装订并归档。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校发[2009]教字32号《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校发[2005]教字24号《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考试违纪通报,以各种形式教育学生遵守考风考纪。告知学生,考试时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更不得使用手机。如已带入考场,应将手机交由监考老师放至指定位置。
(2)严格缓考申请手续。学生申请缓考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生缓考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学生的缓考手续必须在考试前由院系报送教务处,凡考试结束后报送的视为无效,将按照旷考处理。
(3)教师考前应向学生公布课程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成绩及成绩组成各部分内容及比例。考前不得向学生勾划考试范围或重点,严禁向学生搭售复习资料,一经发现立即全校通报处理。
2.考中----精心组织、严格考风考纪
(1)成立考风考纪巡查小组,巡查人员应佩戴院系制作的巡考牌,对本院系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期末考试巡查小组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通报表扬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通报处理违纪事件。
(2)健全考场登记制度,每个考场须两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多的考场需增派监考人员),所有监考人员应佩戴院系制作的监考牌,并应对考试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考人数、违纪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3)安排好学生考场座次,以避免作弊和便于监考为目标。
(4)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将重点检查各考场的考试纪律,对考场组织混乱、考试纪律松弛的学院及监考人员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三、考试时间安排
1.各专业开设的课程超过五门(或六门)的,其超过部分课程的考试统一安排在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考试时间随上课时间安排。超过五门(或六门)的课程试题审核和印刷工作各院系应该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各专业开设课程不超过五门(或六门)的,课程考试集中于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0日进行,每天有三个时间段可以安排课程考试,时间段分别为:
上午 A场:08:00 —10:00 B场:10:30—12:30
下午 C场:14:30 --16:30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1.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学生相关处理规定
2.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监考人员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