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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2-12-25   点击量: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都要进行考试,考试定于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月18日集中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1.试题要求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涵盖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期中考试前的教学内容不得少于30%)。试题既要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科学方法的掌握情况,又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试题要做到无内容、表述、文字、数字、标点等错误。

(2)试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对该门课程的基本要求,按2小时安排题量,要注意全面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突出重点和难点,形成合理的难度、效度和对比度,尽可能使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

(3)每门闭卷笔试课程须命就两套(A、B)份量相当的试题,试题形式不少于四种(如选择、填空、判断、名词解释、计算、简答、论述等)鼓励采用可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新题型。试题均须经系主任审核,系主任的试题须经教学院长审批。每份试题均须有出题人、审批人签名。

(4)试题均须打印或用碳素墨水笔书写在试题专用纸有效范围之内,书写要工整、规范,字迹要清晰。命题时,除填空题外,其它如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题等均不得在出题专用纸上留空白

(5)各位任课老师考前不得向学生勾划考试范围或重点,严禁向学生搭售复习资料。

2.试题印刷

(1)各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应在考前要把试题和考试专用答题纸装订在一起,并核查科目及份数无误后使用。

(2)试题从命题、审批、印刷、保管全过程由专人管理,严格保密。如有漏题等泄密事件发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监考工作

(1)每个考场2名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整顿考场秩序,准时分发试卷告知学生,考试时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更不得使用手机。如已带入考场,应将手机交由监考老师放至指定位置。督促学生在答卷上的固定位置写清院系、专业、年级、姓名、学号等信息并与学生证核对。

(2所有监考人员应佩戴院系制作的监考牌,(学校规定对不佩戴监考牌的老师将全校通报,监考老师应对考试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考人数、违纪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手机,注意个人形象,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得随便离开考场。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学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做好考场记录,配合学校巡查小组一同做好处理工作。

(4)学院成立考风考纪巡查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将重点检查各考场的考试纪律,对考场组织混乱、考试纪律松弛的院系及监考人员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4.试卷评阅

(1)考试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

(2)试卷评阅前应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试卷评阅过程中要予以严格执行,保证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试卷评阅结束后,务必认真复查试卷,避免出现误评,分数加总错误等问题。卷面分数一旦判定,不得随意改动。确因误评须改正的,误评教师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成绩更正表》(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师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经院系教学主任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备案。

(3)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运用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考试成绩,并将学生试卷、平时成绩和试卷分析报告交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所有考试成绩务必于考试结束后三天(2013年1月22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完毕。

经济管理学院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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