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下研究生导师科研考核标准外,其他条件按校发[2008]研字12号文件执行。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考核标准(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1.主持科研项目,且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和在核心期刊发表三篇论文。
2.独立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达五万元以上。
3.获省部级奖的科研成果(其中: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两名)。
4.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或自然科学基金(前五名)。
5.独立或合作出版专著一部(八万字以上且以学校著作认定书为准),或主编教材1部。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科研考核标准(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1.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9篇论文,或在权威期刊发表3篇论文。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10万元以上。
3.获省部级奖科研成果(其中: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4.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前三名)。
5.独立出版专著1部,或主持出版规划教材1部。
兼职导师的岗位考核标准与上述标准相同,相应要求的科研成果中必须以西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009.10.12